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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公司的培训制度

个人进修资助规定

一、前言

1.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公司除在内部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职员的素质外,也鼓励职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大专院校或专业培训机构进修学习。个人进修是指职员自费参加公司外部的进修,包括:脱产及在职攻读学位、上岗培训、职称及资格证书考试、个人出国进修、个人出国考察。个人进修在形式上可以是个人在职业余进修、个人脱产进修或经理级以上职员个人出国考察。公司鼓励职员自我充实的进修行为,并给予适当资助。

2.本规定主要针对集团总部职员,各下属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3.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包括业余、脱产、出国考察)后,职员的学习和培训资料、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或专业资格证书须报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调配、选拔以及任免的参考依据。

二、个人在职业余进修资助

1.为了不断充实自身,提高专业能力或管理能力,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职员可以参加个人在职业余进修。个人在职业余进修是指职员在业余时间或者利用个人假期,经个人申请参加的公司外部的攻读学位、上岗培训、职称及资格证书考试等学习培训。个人在职业余进修结业后,申请获得批准可以在公司报销一定的费用,作为公司对个人进修的资助。

2.申请个人在职业余进修资助的程序:职员参加完进修后,凭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结业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证书向所在部门负责人递交个人进修资助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再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得到总部人力资源部的批准后,职员出具正式发票可以报销部分进修费用。

3.申请个人在职业余进修资助的资格:

(1)司龄一年以上的集团正式职员。

(2)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个人在职业余进修。

(3)完成个人在职业余进修后,获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结业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证书。

(4)出具学费正式发票。

4.进修费用的报销办法:

(1)第一次报销的时间:取得结业证书的当年度。

(2)每年的报销额度:限额为该进修人员上一年度最后三个月的月平均薪金数,限额内实报实销。一年之内参加多次业余进修的职员,每年获得的进修资助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报销的年限:每就读一年(不到一年按一年计)可以报销不超过报销时上一年度最后三个月的平均月薪的费用,每年报销一次,依此逐年报销。报销的年限与就读的年限相同;由于休学、未通过考试等原因造成学制要求与实际就读年限不同的,按学制年限计算。

(4)进入公司之前已经参加了个人在职业余进修的职员,公司只考虑资助入司后发生的费用。

5.参加个人进修的职员一旦离开公司,公司对其进修资助自该职员离开之日起终止。

6.由于业务需要等原因,经集团总经理批准的个人进修不适用该规定,适用“职员参加外部机构培训规定”。

三、个人离职进修资助

1.个人脱产进修是指职员在办完离职手续之后,离开公司脱产学习、培训及进修,包括赴国外进修。

2.脱产进修职员拿到进修的学位、学历和证书并返回公司工作后,可以申请报销部分进修费用。

3.脱产进修人员进修费用报销申请的审批程序

4.申请获得批准后,经签署“脱产进修资助协议书”,该职员:

(1)在出具正式发票或单据后,按照“就读年限×该进修人员脱产进修前三个月的月平均薪金数额”的标准报销进修费用。

(2)万科司龄可以将进修前的司龄一并计算在内。

(3)可以免去试用期。

(4)必须保证在费用报销完成后为公司服务满2年时间,如果服务未满期限,则按照报销后工作时间未满2年的比例返还部分报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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