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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公司的培训制度

公司派遣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职员因公外出学习的程序和做法,保证外派学习的有效性,特制订以下规定。本规定所定义的公司派遣外出学习(简称外派学习)的范围包括公司派遣参加的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短期和长期培训班进修班、职称和资格水平考试、出国考察和出国进修。个人申请参加的外出学习,适用“个人进修资助规定”。

一、外派短期培训

1.适用于集团总部的正式职员,各下属公司可参照执行。

2.短期培训是指外部机构举办的时间不超过30天(含30天,如跨段,则计算连续时间的总和)的公开课、培训班。参加外部机构举办的短期培训是借鉴培训顾问公司丰富经验、集中获取外界信息资源的有效渠道。公司将根据需要安排,也可以由职员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安排参加。

3.职员申请参加外部短期培训的程序为:

主管领导指派或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外部专门机构培训审批表”;

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

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查后批准,包括差旅费在内总费用超过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需签订“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派学习协议书”,费用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需要集团分管人事副总审批;

学员借款或自行缴款参加培训;

培训结束后,于一周内撰写学习报告(视情况组织培训报告会),填写“外部培训机构评估表”;

将学习资料备份件、学习汇报、评估意见交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申报积分;

学员凭结业证书、报名费单据、差旅单据办理报销手续。

4.集团总部职员外派短期培训的审批权限:

职员申请的审批人依次为主管领导、部门总经理、总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业务经理级人员申请的审批人依次为部门总经理、总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部门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申请的审批人为总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占用工作时间的还需申请人直接上司审批。

5.集团总部职员参加外部培训的费用须经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登记,方可在集团培训费中列支。

6.外派参加短期培训的人员,如在短期内辞职离开公司,需偿还一定的费用,具体规定如下表:

注:1.课程费用是指课程的学费和学杂费,不包括差旅费。

2.剩余时间是指要求的服务年限减去自培训结束到辞职离开公司的时间。

3.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参加培训或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与所属公司签订“职员外派学习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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