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命周期精细阶段的主要特点

组织生命周期精细阶段的主要特点

1972年,美国哈佛大学的葛瑞纳教授(Larry E.Greiner)在《组织成长的演变和变革》一文中,第一次提出了企业生命周期的概念,划分为5个阶段。1983年,美国的奎因(Robert E.Quinn)和卡梅隆(Kim Cameron)在《组织的生命周期和效益标准》一文中,把组织生命周期简化为四个阶段:创业阶段、集合阶段、规范化阶段、精细阶段。

精细阶段的主要特点是:

注意通过小组的群体活动来迅速解决各种问题,该小组由各职能部门人集合;

常常采用矩阵的组织结构;

削减公司总部职员,分派到各个小组中去,起咨询作用而不是现场指挥;

物质奖励是依据小组的工作成绩,而不是个人成绩;

在整个组织中鼓励创新精神,反对僵化、守旧。企业发展到这一阶段,达到了成熟阶段,但它仍需要更新,以适应变化了的内外部环境。

面对更新,企业可能由三种发展前途:

①企业又进行了进一步改革和创新,如高层管理人员的经常培训和更替、机构和规章的精简,使得企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成长。

②作为一个成熟的企业而稳定存在,保持已有的规模和市场份额。

③遇到新的危机而得不到解决,从而衰退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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