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果评定的原则

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果评定的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

面试官对应试者的评价应基于应试者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的实际行为表现,并严格按照评价的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2.全面性原则

面试官对应试者的评价应基于应试者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的全部行为表现,不应仅根据部分行为就对应试者的表现下结论。所以,结果评定通常要在小组讨论结束时进行。

3.面试官资格原则

面试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并接受过相关的培训。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不论其职位高低都不能充当面试官。同时,在对具体的无领导小组讨论进行评分时,还必须有针对该题目的培训,以便使所有面试官对该题目的一切材料和问题均非常熟悉,从而保证评分的一致性。

4.过程重于结果的原则

在结果评定中,面试官须注意评价应基于每个应试者在整个讨论过程中的表现和反应(如说服他人的倾向、控制讨论节奏的能力等),而不要过多地关注应试者最终讨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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