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立体型组织结构由美国道康宁(DOW CORNING)公司于1967年提出。这种组织结构利用矩阵结构和事业部制结构的特点,为适应大型公司特别是跨国、跨地区公司的需要而产生。多维立体型组织结构由三维构成:一是按产品或服务特点划分的业务单元,一般建设成为事业部;二是按管理工作需要划分的职能机构,一般为高层领导的参谋机构;三是按地区划分的区域平台,主要负责区域共性管理事务。之所以设计三维立体型组织结构,首先是因为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业务领域的拓展、经营氛围的扩大,管理职能非常复杂,从属于总部的管理职能机构必不可少。其次,在规模庞大的背景下,多元业务单元需要建设成为事业部形态的独立利润中心。最后,多元业务在特定区域内同时开展,引致很多区域层面的共性问题,如区域公共关系、区域品牌维护、区域产品服务等。如果这些业务分别由各个事业单位单独展开,既缺乏统一的协调,也缺乏规模经济性。因而,大型企业通常都采用多维立体型组织结构。
1998年,联想集团在完成中国内地联想与中国香港地区联想的重组后,北京中科院计算所新技术公司改造为联想控股公司,北京联想作为联想控股公司的投资投入到香港联想。因而,联想控股成为拥有香港联想73.4%股份的控股股东(原来为持股40%的非控股股东)。北京联想成为香港联想的子公司。至此,内地联想与香港联想整合为一体,其业务被确定为计算机、贸易经销、板卡、系统集成等六大部分,建立了如图2-7所示的组织结构。
图2-7 整合后联想集团的组织结构
建立多维立体型组织结构需要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一是企业规模大,而且业务多元,具备将业务单元建设为利润中心的条件;二是不同的业务单元在区域层面具有较多的共性问题,建立一个区域组织进行协调具有统一规范性和规模经济性;三是组织成员对制度规范具有较高的尊重和承诺,形成了通过制度协调解决问题的组织文化。
在多维立体型组织结构中,事业单元和区域机构实质上构成了矩阵组织结构,两个系统之间的分工、沟通、协调不可避免。为了使该结构能够有效运作,需要建立职能部门、事业单元和区域机构之间的有效协调机制,对什么样的工作由区域机构负责、什么样的工作由业务单元负责、什么样的工作需要两个系统协商、什么样的工作需要三方代表协调等都制定了明确的规范。每个系统及管理人员都要严格遵守规范,否则组织将陷入混乱状态。当然,如果组织形成了尊重制度的良好文化,那么,这种组织结构就能够发挥良好的效益。首先,事业单元和区域机构在某些工作领域形成一定程度的彼此交叉,既对各自形成一定的制约,也有利于促使每个部门都从组织整体利益出发考虑问题,避免凭借某一系统提供的信息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其次,区域机构承担区域层面的一些共性业务,能够有效维护公司的统一形象,降低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重复劳动。最后,这种组织结构建立的事先协调机制,减少了执行过程中事业、职能、地区各部门间的矛盾和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