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地研究组织,我们可以发现组织有两种基本作用,即人力汇集作用和人力放大作用。
(一)人力汇集作用
社会中单个的人对于自然来说,力量是渺小的,单个的人有时甚至不能维持自己的生存。在自然选择面前,人们需要联合起来,相互协作,共同从事某些活动。这种联合与协作是以各种组织的形式完成的,它实际上是个人力量的一种汇集,“积细流以成江河”,把分散的个人汇集成为集体,进而在同大自然的搏斗中实现个人存在的价值。
(二)人力放大作用
组织的力量绝不等于个体力量的算术和,正如亚里士多德指出的:“整体大于各个部分的总和。”因此,社会组织具有一种放大人力的作用,即对汇集起来的个体力量的放大。人力放大是人力分工和协作的结果,而任何人力的分工和协作都必然发生于一定的组织体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