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劳动者能否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经常存在,对其如何处理需要谨慎。具体如何处理,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民法总则》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劳动者年满16周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条件,应按实际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关系的主体,实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工作岗位对于劳动者的条件有特别要求,而实际劳动者并不符合这一要求,则劳动合同无效。如果是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无效。但劳动合同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