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社会教育的特征
(1)产生了教育的专门机构——学校。据可查证的资料,人类最早的学校出现在公元前2500年的埃及。我国的学校也有悠久的历史。根据《礼记》等书记载,我国在夏朝已有名叫“庠”、“序”、“校”的施教机构,到了殷商和西周,又有了“学”、“瞽宗”、“辟雍”、“泮宫”等学校的设立。学校的出现意味着人类正规教育制度的诞生,是人类教育文明发展的一个质的飞跃。学校的出现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
首先,生产力的发展带来剩余产品的出现,为学校教育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随着金属手工工具的使用,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了剩余产品。而剩余产品的出现,逐渐地使一部分人从生产劳动中脱离出来,专门从事管理或传递生产和生活经验,作为独立的社会角色的教师就出现了。
其次,国家的出现、文化的发展对学校教育的产生提出了必要性。随着剩余产品的积累、脑体分工的出现,社会出现了阶级与国家。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以巩固其经济基础和社会秩序,必然要建立自己的国家机关和军队,也需要去论证这种统治合理性的意识形态,这样,就出现了官吏、军人等专门人员。这些专门人员要能够从各自的方面去维护奴隶主阶级统治,就需要进行专门的训练,这就具备了学校教育产生的社会需要。
另外,到了奴隶社会,人类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生活经验,且其中不少已经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步系统化、抽象化,形成了分门类的学问,如医学、建筑学、神学等。对这些学问的掌握已不可能仅仅通过日常实践活动中的口耳相传与模仿来进行,客观上需要通过专门的学校教育来传授这些知识。同时,到了奴隶社会后,文字日趋复杂化,文字作为处理日常事务和知识的载体,是培养官吏等专门人员所必须掌握的。而当时的文字辨认和书写都非常困难,难以在日常生活中通过附带学习所掌握,这也对学校的产生提出了要求。因而,学校的产生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结果,标志着教育从生产劳动中的第一次分离。
(2)学校教育有了明显的阶级性。奴隶主阶级不仅占有了生产资料,而且垄断了学校教育。只有奴隶主贵族子弟才能接受学校教育,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治理国家的统治人才,为维护和巩固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服务。我国奴隶社会有“学在官府”、“礼不下庶人”之说,也充分说明学校教育有了明显的阶级性。此后,教育的阶级性就成为一切阶级社会中的一种重要属性。
(3)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脱离。由于奴隶社会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奴隶主阶级治理国家所需要的人才,因此教育仅仅是为政治服务,没有或极少考虑为生产服务。例如,我国奴隶社会的学校教育的内容主要是礼、乐、射、御、书、数,合称“六艺”。“礼”是维持社会统治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乐”是进行祭祖、颂扬、鼓舞军心的音乐和舞蹈;“射”即射箭的作战技术;“御”是驾车的作战技术;“书”是语言文字和文学、历史的知识;“数”是计算和天文等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这些教育内容都是训练奴隶主子弟进行国家管理、镇压奴隶的知识,基本上与生产劳动相脱离。生产劳动的经验从一开始就被排斥在学校的大门之外。有关这方面经验的传递主要是依靠生产过程中“师徒制”的方式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