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的编制原则:灵活性原理

所谓灵活性原理,是指计划的灵活性越大,因未来意外事件引起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小,两者是反比例关系。灵活性原理是计划工作中最主要的原理,它主要针对计划的制定过程,使计划本身具有适应性,要求计划的制定“量力而行,留有余地”。至于计划的执行,则必须严格准确,要“尽力而为,不留余地”。

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不确定的环境使得组织常常“计划赶不上变化”,所以,计划不能僵化、教条,对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是合理的。但是灵活性是有一定限度的。首先,不能总是以推迟决策的时间来确保计划的灵活性。如果决策者一味等待收集更多的信息,希望尽可能将问题考虑周全,当断不断,则往往坐失良机,招致失败;其次,计划的灵活性是要付出代价的,由此而得到的收益如果不能补偿支出,就不符合计划的效率性;再次,某些情况往往根本无法使用灵活性,即也许某个派生计划的灵活性,可能导致全盘计划的改动甚至有落空的危险。例如企业销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困难,可能实现不了既定的目标。如果允许其灵活处置,则可能危及全年的利润计划,从而影响到新产品开发计划、技术改造计划、供应计划、工资增长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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