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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捷文化的“信”与“任”

现实中,企业聘用一个经理人的时候,老板关心的不仅是他的能力有多强,更关心他是不是值得企业信赖。企业把职务权力交给他,把技术市场交给他,他会不会自己拿走,背叛企业?

一项职场调查显示,仅46%的员工表示对公司“很信任”,15%的员工表示“很少”或“完全不信任”,剩下39%的员工表示有“一些信任”,即不完全悲观,但也没有热情。我们同时也发现,公司信任员工好难!员工信任公司也好难!

然而双方必须走出信任的困境,总要有一方先迈出一步。毕竟,相互信任的组织和团队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率,有助于发挥员工的更大潜力。对组织来讲,首先迈出一步,意味着一种氛围,一种机制,更是一种组织能力。下面对“信”与“任”的三个组合层次,分别表达了敏捷文化的用人内涵。

1.信其能,任以事

一个企业,一个管理者,都要有一种对员工“无条件信任”的姿态。因此,用敏捷文化的用人理念做导向,首先就要打开用人效率窗口,要无条件地相信员工的能力,要相信员工能够做好,要提供机会和条件让员工独立去面对事情、解决问题。

北宋政治家欧阳修说:“任人之道,要在不疑,宁可艰于择人,不可轻任而不信。”面对员工,特别是面对新加盟的员工,我们完全可以在其没有正式名分、没有充分权力的可控范围内,让其施展手脚,表现才能。通过赛马的过程,证明相马的结果。

2.信其行,任以权

我们前面谈到过德胜公司,德胜的员工请假、报销等,完全不需要领导签字,自己把发票贴好,自己签名就行,公司也从来不打卡考勤。这样的员工会有什么样的行为?答案是员工充分自我管理,并没有破坏制度给公司带来损害。

其实,经过一件或多件工作事项的安排和考察,完全可以证明员工的实际能力。接下来,就要充分相信员工的行为,相信员工能够把事情办好,相信员工会自觉遵守公司制度,相信员工会追求公司和团队利益最大化。这个时候,就要给员工合理的授权或正式的名分,不能犹豫不决。

3.信其人,任以职

汉高祖刘邦曾说自己有“三不如”:“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他的意思是说,自己谋划不如张良,后勤不如萧何,打仗不如韩信,自己获得的胜利,靠的是用人之道。

我们更加相信,这些被委以重任的精兵良将,都是经过一定考验的。所以说,当我们对员工的才能、德行有过验证,就应该充分相信其独立的人格,兑现权利承诺,委以要职。这样一来,通过不同阶段的品行考察,实现不同程度的信任验证,就大大降低了用人风险和信任成本,形成了敏捷的用人文化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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