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管理思想

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所推行的变法,其实可以看作是一场提倡法治的管理革命,其推行的法治思想为中国封建专制社会提供了辅助于“人治”管理的“治国之道”。

商鞅强调“法”,其管理思想的治国模式是“以法治国”。商鞅认为法令是对人民的命令,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手段。“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商君书·壹言》),也就是要建立一个国家,制度不能不仔细审查,政策法令不能不慎重对待。“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商君书·错法》),“治法”即政策法令,“错”指施行,也就是君主施行法治,政策法令明确就能使官吏和民众都不会有邪恶的行为。

商鞅的“以法治国”思想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立法明分。国家治理好首先需要的是法度,“立法明分”则治。所谓的“分”指的是“名分”,各种与人名称相对应的职分、地位、界限、标准,“立法明分”也就是使用法令将人的职分与地位、财产所有钱都一一确定下来。因此“明分”被看作治国的根本手段。

第二,任法去私。这是君主“立法明分”的关键,“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商鞅对于“公”与“私”设立了二层含义,一方面凡是由法规定的都属于公,与法相背离的则算私,私应服从于公,即使君主也应该有公私之分。君主应该把法和公置于首位。另一方面,“公”指国家和君主,“私”指贵族大家,在此含义下,私家必须服从国家利益,只有为国效力者才能个人富贵;要禁绝贵族大家的法外权,无功不受禄。

第三,耕战政策。国家要想强盛就必须把民众引导耕战的轨道上,而可以采取的办法只有一个字“利”,“民之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商君书·慎法》)。商鞅提出“利出一孔”主张,也就是用立法的办法,只留出一条利途,把其他的利途都堵死,而这利途就是耕战。如何使民众愿意耕战呢?因为无论如何,耕战都是苦差事。商鞅指出,从事耕战的有一千人,但是只要有一个学习《诗》、《书》而能言善辩的人在哪里,这一千个人对耕战就会松劲;从事耕战的有一百个人,只要有一个搞手工业的人在哪里,这一百个人耕战的人就会松劲。商鞅认为必须把官爵只授予在耕战中主动的人,对那些不务耕战的儒生、说客、商人和手工业者要从政治、经济上进行打击,取缔一切不利于耕战的思想。要让不务农者受到的刑罚比耕战还苦,并且把赏作为驱使民众务农的一条鞭子,提倡用粮食换官爵,此外还采用价格、税收和加强行政管理使民务农。让民勇于战的办法主要依靠法的妙用,一方面鼓励人们去打仗,另一方面造成一种环境,也就是重罚和株连。让民感到比流血和死更难受,相比之下民更愿意去流血打仗。商鞅还提出耕与战要交替使用,以维持国家的发展。

第四,胜民弱民。由于民厌恶耕战,法却驱使民耕战,因此民与法是一对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办法是要求人民服从法,法一经颁布就必须服从,不得违反,这就是“法胜民”。另外商鞅还主张借助民众所厌恶、害怕的刑罚等措施来治理国家,使民众懦弱守法;任用奸者(为自己私利而残害别人者)使民众依从国家之法制;让民众在贫富循环转化,使国君坐收渔利;采取措施使民众愚昧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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