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面试评价的功能:包括汰劣、潜力、择优层次

公务员录用面试评价的功能:包括汰劣、潜力、择优层次

在录用面试的结果评价中,通常包括以下三个层次的评价功能。

1.汰劣层次

根据面试官的经验阅历,判断应试者是否能胜任招录岗位,特别是要筛选出明显不宜录用的应试者。

2.潜力层次

通过应试者回答问题过程中的各种表现,评价应试者在公务员岗位上是否具备一定的发展潜力。

3.择优层次

比较不同应试者(报考同一职位)的能力素质水平,实现择优功能。

公务员录用面试一般采用小组评分法,通常由5~9位面试官组成。

考虑到统一组织和大规模的特点,要求面试官充分理解试题的内容和测评要素,熟悉面试的基本程序和评分方法,掌握、形成有利于面试官自身履行评分职责的观察要点,然后根据应试者的综合表现,按每项测评要素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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