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时与工资的计算中,数字21.75、20.83和20.92的来历?

在工时与工资的相关计算中,经常会出现21.75和20.83这两个数字,有时还会看到20.92。那么,这3个数字分别是怎么计算得来的呢?具体计算方法如图1-1所示。

图1-1 21.75、20.83和20.92的计算方法

20.83这个数字来自于《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由于当时是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作为主要参考对象,因此计算的是以365天为一个周期的时间段内,周末休息日有多少天,法定节假日有多少天。由此推算出一个年度内,劳动者在企业内的年度工作日、季度平均工作日及月度平均工作日。

(1)休息日的计算方法为:365(一年的天数)除以7(一周的天数),得到52周,每周共有2个休息日,因此全年共有104个休息日。

(2)法定节假日:元旦假期1天(1月1日),春节假期3天(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初二),清明假期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假期1天(5月1日),端午假期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假期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假期3天(10月1日、2日、3日),共11个法定节假日。

由此,我们算出年度工作日为250天,季度平均工作日为62.5天,月度平均工作日为20.83天。由于企业每个月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因此HR从业者在计算工作时间的时候,月度工作日数就以20.83天为准了。

21.75的计算方法也可以追溯到这个文件中,从计算20.83天工作日的公式中我们发现,法定节假日是不作为工作日来计算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的。于是在计算工资的过程中,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由此得到了月度平均计薪日为21.75天。

20.92这个数字现在已经很少看到了。在《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出台之前,也就是1999年到2007年这段时间,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只有10天。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在法定节假日只有10天的前提下,月度平均工作日则为20.92天。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djsbq.com/5739.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