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创业动机划分:生存型创业与机会型创业
全球创业观察(GEM)在2001年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生存型创业与机会型创业的概念。生存型创业是指由于没有其他就业选择,迫于生存压力而从事的创业活动;机会型创业是指为了追求一个商业机会而从事创业的创业活动。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生存型创业属于被动创业,其动机是为了谋生,获得必要的生活来源,主要解决创业者个人的就业问题。机会型创业是创业者受机会驱动,为了获得更多利润、更大发展空间或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而进行的主动性选择。
(2)从创业者的个人特征来看,年龄在25—44岁之间的人更有可能进行机会型创业,因为该年龄段的中青年人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且不乏创业激情,他们更倾向于为了把握商业机会而创业。年龄更大者有可能因为失业原因进行生存型创业。此外,有研究表明,学历高低与生存型创业比重成负相关,学历高的创业者更多是机会型创业,反之则为生存型创业。GEM中国报告(2005)指出,年龄在45—54岁的创业者中,为了生存而创业的比例就要明显高于机会型创业者。在只有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已有企业所有者中,其拥有和管理的企业属于生存类型的比例远远高于属于机会类型的比例。目前,我国的生存型创业者大多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没有顺利就业的毕业大学生等。机会型创业者一般以政府公务人员、职业经理人、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专利技术发明者等为典型代表。
(3)生存型创业者由于受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限制,通常会主动回避技术壁垒较高的行业,选择大众化、投资额小、获利水平低的服务业或简单制造业。通常而言,这些企业规模小,易于模仿,不易产生核心竞争力。机会型创业者往往基于其所积累的行业经验和社会资源,在比较熟悉的行业内选择创业项目,可能涉及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由于创业者掌握着优势资源且项目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市场价值,因此创业企业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成长潜力。
(4)生存型创业主要解决创业者个人的就业问题,一般不会雇佣过多的劳动力,在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创业者往往会失去创业动力,趋于平淡与保守,对社会经济增长与解决就业所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机会型创业的企业往往属于成长型企业,其发展潜力和所创造的就业岗位质量也较高。一般来说,平均每增加一个机会型创业者就意味着增加2.7个就业岗位,据预测,这一数字还将不断提高。因此,机会型创业对产生就业倍增和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