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森斯特质因素论:三大要素、主要观点
1909年,美国波士顿大学的帕森斯在《职业选择》一书中,明确提出职业选择的三大要素。
(1)自我了解,明确自己的性向、成就、兴趣、价值观和人格特质等。
(2)获得有关职业的知识,包括信息的类型(职业的描述、工作条件、薪水等)、职业分类系统、职业所要求的特质和因素。
(3)整合有关自我与职业世界的知识。帕森斯的理论强调,在做出职业选择之前首先,要评估个人的能力,因为个人选择职业的关键就在于个人的特质与特定行业的要求是否相配。其次,要进行职业调查,即强调对工作进行分析,包括研究工作情形、参观工作场所、与工作人员进行交谈。最后,要以人职匹配作为职业指导的最终目标。帕森斯认为只有这样,人才能适应工作,并且使个人和社会同时得益。
帕森斯认为职业与人的匹配,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条件匹配,即所需专门技术和专业知识的职业与掌握该种特殊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择业者相匹配。
(2)特长匹配,即某些职业需要具有一定的特长,如具有敏感、易动感情、不守常规、有独创性、个性强、理想主义等人格特性的人,宜从事美的、自我情感表达的艺术创作类型的职业。
帕森斯的特质因素论,作为职业选择的经典性理论,至今仍然对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心理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