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报到证的管理

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学校就业部门将按照就业协议的内容,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就业方案。就业方案审批通过后,将核发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俗称报到证或派遣证)。

《就业报到证》(全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打印签发,是办理户口和档案迁转手续,或到工作单位办理报到和入职等手续的重要凭证。《就业报到证》为一式两联,分别称为就业报到证(本专科生为蓝色,研究生为粉色)和就业通知书(白色)。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就业通知书由学校存进毕业生的档案内封存。

就业报到证对毕业生非常重要,关系到毕业生的户口落户、档案转递、工龄计算等。除升学考取研究生外,毕业生凡是办理档案或户口迁出手续,无论是否签订就业协议,都必须先办理《就业报到证》。如果户口未迁入学校,可以单独办理《就业报到证》和档案迁转手续;如果户口迁入学校,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之前必须办理《就业报到证》和档案迁转,并且《就业报到证》中单位和户口迁移单位一般要一致。

1.就业报到证的办理

就业报到证可以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办理,通常是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收集毕业生相关就业材料到省级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集中办理。毕业生毕业是尚未落实工作,且本人希望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可以办理派遣到生源地人事局的报到证。

2.报到证签发的依据

报到证签发的主要依据是毕业生就业单位的性质和生源所在地。如果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单位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有人事编制的单位且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档案,则报到证直接开具到就业单位,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

毕业生就业单位若为非公有制性质的,如果单位在人才服务中心(或人才市场)开有集体户口,且同意接收毕业生档案的情况下,凭人才服务中心开出的接收函,报到证可以开具到人才服务中心。

毕业生就业单位为非公有制性质,且未在人才交流中心开户,不能接收毕业生档案的,报到证开具到毕业生生源地所在地人事局;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到证也开具到生源地人事局。

3.就业报到证的管理

报到证是毕业生毕业报到最重要的一个文件,它不仅影响到毕业生是否顺利走上工作岗位,甚至还影响到未来的发展,每位毕业生必须认识到报到证的重要性,妥善保管和管理。

(1)如果发生遗失,重新补办前应在省级以上报刊声明原报到证遗失作废,再到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补办,由学校就业工作人员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毕业超过两年的毕业生,无法补办报到证,只能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报到证证明,证明之前派遣的相关信息。

(2)毕业生在签约之前要搞清楚单位性质、有无人事编制等,在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时候一定要核对自己的相关信息,明确报到证的签发地址,防止报到证在签署时出现错误。

(3)领取报到证后,毕业生要在报到期限内及时到指定单位报到,将报到证交给报到单位及时归档。毕业生因不及时领取或不按时报到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4)报到证一人一份,不得伪造和私自涂改,否则作废。如需变更就业报到证上的任何内容,则需办理改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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