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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系统学派创始人巴纳德的主要观点

社会系统学派从社会的角度来研究管理,把企业组织及其成员的相互关系看成是一种协作的社会系统。其创始人是美国的高级经理和管理学家巴纳德。

巴纳德(Chester.I.Barnard)1886年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洲的马尔登,5岁丧母,自幼家境贫困。1906~1909年,巴纳德通过勤工俭学读完了哈佛大学经济学的课程,但为生计所迫,他没有取得实验科学(物理与化学)的成绩便离开了学校,开始进入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服务,因而未能获得哈佛大学的经济学学位。1922年,巴纳德担任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所属的宾夕法尼亚贝尔电话公司助理副总经理,1926年任该公司总经理。1927年,巴纳德出任规模庞大的新泽西贝尔电话公司总经理,并且担任这个职务多年。在从事高层管理的实践中,巴纳德进行了广泛的思考,并发表了大量的著述。他的代表作是1938年出版的《经理人员的职能》。

在《经理人员的职能》这本书中,巴纳德研究了系统的特征及其构成要素,并分析了经理人员的任务和作用。

1.组织是一个协作系统

巴纳德认为,“组织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有意识协调活动和效力的系统”。对这个系统要作为整体来看待,因为其中每个组成部分都以一定方式同其他部分相联系。

组织是由个人组成的,组织要能存在下去,就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愿意为达到一个确定的目标而进行协作活动。个人对是否参加组织的活动可以做出选择。这种选择是以个人的目标、愿望等为依据的,即要受到个人“动机”的影响,组织中的管理人员就是通过改变个人动机来影响他们的行为,从而促进组织目标实现的。

为了影响个人的动机和行为,管理人员就必须研究作为组织成员的个人特征。在对组织成员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该意识到:

(1)职工既是一个完整的个人(其行为的个性、直觉和主观的方面),又是在特定组织中扮演有限角色的组织成员(其行为的理性、客观和非个性化的方面)。

(2)管理人员的权威取决于指挥下属的命令是否为下属所接受。如果命令不被服从,权威也就不存在了。

(3)个人具有自由意志,但他的行为又受到遗传、社会和环境中各种部门力量的影响。因此,管理人员一方面必须让下属对他们自己行为负责,同时又必须认识到,在许多情况下人们是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所以,不要盲目地对那些个人无法控制的事情进行指责,而是要力图通过改变环境条件、提供恰当的刺激手段来影响和引导组织成员的行为。

2.协作系统的三个基本要素

巴纳德认为,作为正式组织的协作系统,不论其规模大小或级别高低,都包含了三个基本要素,即:协作的意愿,共同的目标和成员间的信息沟通。

(1)协作的意愿。组织是由个人组成的,组织成员愿意提供协作条件下劳动和服务是组织存续所必不可少的。协作的意愿意味着个人自我克制,交出对自己行为的控制权,个人行为的非个人化。其结果是个人的努力结合在一起。没有这种意愿,就不可能有对组织有用的持续的个人努力,就不可能有不同组织成员的个人行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协调的组织活动。

但是,不同组织成员的协作意愿的强度是不同的;同一成员在不同时期的协作意愿也是可能改变的。个人协作意愿强度高低取决于自己提供协作导致的“牺牲”与组织因自己的协作而提供的“诱因”这两者之间的比较,由于“诱因”与“牺牲”的尺度通常是由个人主观决定的,而不是客观的,比如有人重视金钱,另一些人则可能重视威望。所以组织为了获得和提高成员的协作意愿,一方面要提供必要的金钱、威望、权力等各种客观的刺激,另一方面要通过说服来影响成员的主观态度,培养他们的协作精神,号召他们忠于组织、相信组织目标等。

(2)共同的目标。共同的目标是协作意愿的必要前提。协作的意愿没有共同的目标是发展不起来的。没有共同的目标,组织成员就不知道要求他们提供何种努力,同时也不知道自己能从协作劳动的结果中得到何种满足,从而不会导致协作活动。

由于组织成员对共同目标(即组织目标)的接受程度影响他们对组织提供的服务,同时由于个人之所以愿意对组织目标做出贡献,并不是因为组织目标就是个人目标,而是因为他们意识到实现了组织目标有助于实现自己的个人目标。因此,管理人员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责就是帮助成员加深这种认识,并努力避免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的真实的或理解上的背离。

(3)成员间的信息沟通。组织的共同目标和不同成员的协作意愿只有通过信息沟通才能相互联系,形成动态的过程:没有信息沟通,不同成员对组织的目标就不可能有共同的认识和普遍的接受;没有信息沟通,组织就无法了解其成员的协作意愿及其强度,也就无法将不同成员的努力形成协作劳动。因此,组织的存在及其活动是以信息沟通为条件的。

为了有效地进行信息沟通,巴纳德列出了几条必须遵循的原则:①信息沟通的渠道要被组织成员所了解。②每个组织成员要有一个正式的信息沟通线路。③信息沟通的路线必须尽可能直接而短捷。④必须依循正式的路线沟通信息,不要在沟通过程中跳过某些层次(环节),以免产生矛盾和误解。⑤作为信息沟通中心的管理人员必须称职。⑥组织工作期间信息沟通的线路不能中断。⑦每一次信息沟通都必须具有权威性。

3.经理人员的职能

巴纳德认为,经理人员在组织中的作用就是在信息沟通系统中作为相互联系的中心,并通过信息的沟通来协调组织成员的协作活动,以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实现组织的共同目标。具体来说,经理人员的职能主要有三项:

(1)建立和维持一个信息系统。巴纳德指出,组织活动的复杂性以及协调不同成员劳动的重要性决定了有必要建立一个正式的信息沟通系统,即经理人员(或管理人员)组织,这项工作包括:确定和阐明经理人员的职务,并由合适的人来担任这些职务。

(2)从不同的组织成员那里获得必要的服务,包括:招募和选聘能够提供合适服务的工作人员,维持组织的“诱因”和职工的士气,以保证协作系统的生命力。

(3)规定组织的共同目标,并用各个部门的具体目标来加以阐明。

巴纳德认为,经理人员的上述职能是由协作系统的组织的本质和特征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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