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息经济学来认识绩效评价的本质

从信息经济学来认识绩效评价的本质。

运用信息经济学来研究绩效评价系统,对理解绩效评价系统的本质也有一定的意义。

信息经济学把整个社会经济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归结为委托—代理关系,主要研究委托—代理关系能否保证委托—代理目标的实现以及委托—代理关系中潜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协调委托—代理关系的途径是契约,契约问题的实质是信息,契约关系中普遍存在的是信息不对称,继而衍生出“败德行为”问题。

也就是说,在执行契约过程中,代理人获得某种私有信息,而委托人无法获得这些信息,导致代理人的行为对委托人利益的损害。

同科斯定理一样,信息经济学揭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研究绩效评价系统提供了新的视角。一般来说,在根据评价目的来选择评价内容和评价对象之前,首先应对各利益相关者的相互关系及信息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再根据分析的结果选择评价活动涉及的内容并合理设计评价活动的组织方式,这样才能保证评价内容选择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一个有效的绩效评价系统应充分考虑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分布状况。上市公司绩效评价系统的建立和健全必然能够促进上市公司财务、非财务信息的规范,通过财务报告、年度报告的充分披露和提供更具透明度的信息,使其成为委托人和代理人所共知的东西,从而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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