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帕克·福莱特的主要管理思想

1918年,福莱特出版了《新国家:作为大众政府解决方案的集体组织》一书,被人称为政治哲学家。对企业管理和工业组织的兴趣促使她不断进行研究,为许多企业提供咨询并在许多有关组织和人际关系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受到管理学者的好评。福莱特研究所有关系下的各种基本问题,如冲突、权利、威信、领导和控制等。她同时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应用到商业组织中去,指出有必要在人们各种兴趣之外培养团结一致的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场所人际关系。

(1)群体原则。福莱特在哲学和政治上是德国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Jchann Gcttiieb Fichtei,1762~1814)的狂热崇拜者。费希特的思想,构成了福莱特1918年的名作《新国家:作为大众政府解决方案的集体组织》一书中的基本思路。但她并没有完全照搬费希特的思想,她指出,群体原则的本质是显示出个体差异并把它们整合成为统一体。福莱特在这本书中的名言是:“人们只有在集体组织之中才能发现真正的人。个人的潜能在被集体生活释放出来之前,始终只是一种潜能。人只有通过集体才能发现自己的真正品格,得到自己的真正自由。”这种“群体原则”相对于个人独立思考、感觉和行动的老观念,成为一种“新心理学”。“群体原则”包括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

①个人存在于相互的社会交往之中。福莱特应用“一致性”、“群体思维”和“集体意志”这一类词汇,追求一种以群体原则而不是以个人主义原则为基础的新社会。

②民主是一种社会意识。这是她反对关于政府的目的是保障个人权利这一说法而提出的关于民主的新概念。她认为,民主是一种社会意识而不是个人主义的发展,新的真正的民主是从小的邻近地段的团体开始,逐步发展成为一种地区群体、全国群体,甚至发展为国际群体“意志”。

③群体目标。福莱特认为,人们可以通过会议、讨论和协作来彼此启迪思想,并在对共同目标的追求中表示其统一性;个人可以通过群体经验而使自己的创造力得到更大的发挥。

(2)通过利益整合解决冲突。福莱特特别研究了冲突现象,强调正因为冲突是生活中的一种现实情况,就应该让其为我们所用。她提出解决利益冲突的途径有4种:一是一方自愿退让;二是斗争,一方战胜另一方;三是妥协;四是结合。前两者显然不足取,妥协也不利于辨明是非曲直,最佳途径是第4种,即通过结合找出一种使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同时福莱特提出了一个与泰勒的所谓“精神革命”十分近似的观点。她提出的通过结合解决冲突的前提是力图使工人和管理当局双方真正感到是为一个共同目标而服务,而所有成员都在各级承担一定的责任为整体作贡献,并以此使社会和经济达到整合的统一。

(3)关于权力和权威。要实现“群体原则”,通过结合的方式来解决利益冲突,就必须重新考虑关于权威和权力的概念。在这方面,福莱特试图用“共享的权力”来代替“统治的权力”,用“共同行动”来代替同意和强制。当存在“发号施令者”和“接受命令者”时,整合就难以实现。“上级”和“下级”的观念为利益共同性的认识造成了障碍。为了克服这一问题,福莱特提出要把命令去个性化,并把服从转变为“情境规律”:“一个人不应该对另一个人下命令,但双方都应该同意从情境中接受命令。如果命令只是情境的一部分,那么发号施令者和接受命令者之间的问题就不会出现。”情境规律的理论基础来自科学管理。这是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泰勒的职能管理寻求的是服从基于研究所确定的事实,而不是服从某个人的意愿。福莱特在一篇为泰勒学会所写的文章中这样说:“如果权威来自职能,它就几乎和职位等级没有关系。”在工作调度方面,一位调度员就比总经理更有权威。权威存在于情境之中,而不是存在于个人或地位之中,相应地,责任也是执行职能所固有的。

(4)通过协作和控制来达到目标。前面我们已经概述了福莱特哲学的两个方面:通过利益的整合减少冲突,以及服从情境规律这一引申的结果。其哲学思想的第三方面是通过协作和控制来达到目标,即对整体和整个情境的处理,以实现统一。

管理者并不是控制个别的要素,而是控制复杂的相互关系;管理者控制的不是人,而是情境;其结果是整个情境中一个富有成效的结构。但如何达到这种结构?福莱特呼吁一种新的控制哲学,这种控制是“事实控制而不是人为控制”,是“相互关联的控制”而不是“自上而下的强加控制”。每种情境都能产生自己的控制,因为正是情境的事实以及情境中许多群体的交织决定了相应的行为。绝大多数情境都过于复杂,以至于不能由最高层集中控制而有效地发挥作用。因而,应该在组织结构的许多点上把控制集合起来或关联起来。这种交织和相互关联是以协调为基础的,具体可包括4个方面:第一,协作是涉及一种情境中全部要素的相互作用的因素;第二,通过相关责任人之间的直接接触进行协作;第三,协作要在早期阶段进行;第四,协作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这4点内容被认为是“组织中的四项基本原则”,并包含这样一个结论,即组织就是控制,因为组织和协调的目的就是确保有控制地实现目标;协调是为了实现统一,而统一就是控制。

(5)领导的基础是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相互影响。对福莱特来说,领导不再是基于权力,而是在某种情境中领导者对于下属以及下属对于领导者的互惠影响。领导的首要任务是界定组织的目的;领导者“应该使他的同事认识到,要达到的不是他个人的目的,而是基于群体的愿望和活动所产生的共同目的。最好的领导者并不要求人们为他服务,而是为共同的目的服务。最好的领导者并没有随从者,而只有同他一起工作的男人和女人”。公司目标同个人目标和群体目标结合在一起,这要求高度的行政领导。这些领导者并不依靠命令和服从,而是依靠这样一些技能:协调能力,明确目标的能力,以及激发人们对于情境定律的反应的能力。福莱特意识到,领导者的这种能力,绝不是单靠提倡所能达到的,必须对其加以认真的训练,在作出有关物和人的决策,以及在产生为社区服务的动力时,领导能力的开发应该更多依赖于科学。科学和服务的结合会带来一种“管理职业”,使领导者利用知识来为别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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