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绩效评价主体:选择评价主体的原则

什么是评价主体:选择评价主体的原则

评价主体指的是对评价对象做出评价的人。选择什么样的评价主体在很大程度上与所要评价的内容相关。组织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一定要注意评价主体与评价内容的匹配。评价主体选择的一般原则有以下两个。

(1)知情原则。

知情原则是指评价主体对所评价的内容和所评价的职位要有所了解。一方面,评价内容必须是评价主体可以掌握的内容。如果要求评价主体对他无法了解的情况做出评价,那么这种评价一定是不准确的。另一方面,评价主体要对被评价职位的工作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评价对象的任何工作行为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的职责任务,并非孤立的行为。缺乏对职位的了解可能导致评价者做出以偏概全的判断。

(2)多元主体原则。

单一的评价主体容易产生误差与偏颇。而采用多元化的评价主体既可以使评价结果相互印证,又能够相为补充,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另外,扩大评价主体的范围也能够体现出评价的民主性与公平性。评价主体可以包括评价对象的上级、同级、本人、下级,甚至也可以向组织外延伸,将利益相关者(如客户、供应商等)纳入到评价主体的范围当中。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多元评价主体并不意味着评价主体越多越好,组织应在评价主体了解评价对象和评价内容的前提下,扩大评价主体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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