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魏洛比的生平及其主要学术贡献

威廉·魏洛比(1867—1960),美国政治学家、心理学家。他曾任美国劳工部专家顾问和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擅长政治学和心理学,对经济和法律也颇有研究,后曾主持美国行政研究所及美国国会图书馆的行政书籍出版事宜。1927年,魏洛比开始担任布鲁金斯学会(Brookings Institution)  的首任会长。1933年,魏洛比开始担任美国政治学会的第27任主席。

魏洛比最著名的三部曲著作是《公共行政学原则》(1927)《司法行政的原则》(Principles of Judicial Administration)(1929)和《立法组织与行政的原则》(Principles of Legislative Organization and Administration)(1934)。此外,魏洛比还著有《现代国家的政府研究导论》(An Introduction of the Study of Government of Modern States)(1919)等论著。

在《公共行政学原则》中,魏洛比指出,财政、预算和物资管理是公共行政学的主要研究范畴之一,从而拓宽了公共行政学的研究范围,这是他对公共行政学的最主要贡献之一。该书也被视为美国公共行政学成熟的第二本教科书。  在《现代国家的政府研究导论》中,魏洛比认为,政府应该有五权而非三权。以孟德斯鸠代表的传统“三权说”,不足以说明现代政府的特点,经受不了“科学分析的检验,还可能导致思想上的混乱”  。他认为,除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外,现代政府还应加上选民权(electorate)与执行权(administration)两权。  以美国政治制度为例,行使这五权之机构依次为:行使选民权的是享有投票权之人民,行使立法权的是联邦参、众两院,行使行政权的是总统及各部长,行使司法权的是联邦各级法院,行使执行权的是各行政机关。行政可以与政务等政治功能区分开来,并致力于行政理性化及非政治化的改革。

此外,魏洛比还依据统治权(sovereignty)的位次不同将政府分为三种类型:即专制政府(autocratic government)、寡头政府(oligarchy government)和民治政府(popular government)。之所以区分这三种类型,其基本原则分别为:(a)所有政治权力(统治权)位于国家的某个统治者或领导手中;(b)所有政治权力(统治权)位于一个特定的统治阶级手中;(c)所有政治权力(统治权)由一个普通公民团体机构来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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