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理性决策理论的简要评价

在理性决策理论产生之前,管理学研究忽略了对管理行为的过程分析。西蒙把管理行为分为“决策制定过程”和“决策执行过程”,并把对管理的研究重点集中在“决策制定过程”的分析。既丰富了管理学的思想,也深刻揭示了管理的本质特点,这不能不说是管理学的重大进步。正如西蒙所指出的:“所有这类讨论,却都没有充分注意任何行动开始之前的抉择——关于要干什么事情的决定,而不是决定的执行……任何实践活动,无不包含着‘决策制定过程’和‘决策执行过程’。”  因此,针对管理过程理论的管理职能,西蒙提出,决策属于管理的重要职能,并贯穿于组织活动过程的始终。这对于传统行政学仅将决策职能纳入计划等行政职能之中的观点是一个鲜明的挑战。决策理论不仅适用于企业组织,而且适用于其他各种组织管理,因而具有普遍的适用意义。而且,理性决策模式在提供分析决策问题的基本路径的同时,强调了所谓的“理性”,它并非伦理上的理性,或人性认知、情感,或价值判断上的理性,而是指最小化成本和最大化利益的理性。之后,理性成为正统经济理论家、管理学家无条件接受的假定,也成为主流经济学的核心。

但是,人们对“理性假设”的现实性却一直持怀疑和批评的态度。近年来,以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为代表的一些新兴经济学科,从实证和科学实验的角度,对行为人自身特性的假设、决策环境的假设、行为的追求目标,甚至理性假设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基础等,都提出了具有颠覆性意义的挑战。他们发现对理性背景的可供选择做法表述上的差异,会导致人们在理论上等价的情况下做出不同的选择,这显然违背了理性假设所要求的逻辑一致性。此外,尽管决策理论提出了许多其他理论所不具备的优点,但仍存在以下缺陷。管理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仅靠决策也无法给管理者有效的指导,实用性不大。哈罗德·孔茨就曾说过:“尽管决策制定对管理是重要的,但在建立管理学全面理论上是一个太狭隘的重点,而如果给它的含义加以扩展的话,则它又是一个太宽广的重点。因为决策理论既可以应用于鲁滨孙所碰到的问题方面,也可以应用于美国钢铁公司的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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