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版记部分的书写格式

公文的版记即公文的文尾部分,位于公文末页下部,包括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印发说明和页码等项目。

(1)主题词指能够准确表达公文主题内容的规范用词。公文标注主题词是为了办公自动化的需要。1985年以来,中央和地方的党政领导机关推行了各种公文标注主题词的制度,这一制度标志着公文管理进入了现代化阶段。

各单位使用的主题词,来自1997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的《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该表分有15大类,1 049个主题词。

公文主题词的标注位置在注释或特殊要求说明的左下方,文尾横线的上端。一份公文根据其内容一般选用两三个主题词,最多不超过5个。词目之间留有一个字的间距。

(2)抄送单位指除主送机关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内容并要求协助办理的有关单位。抄送单位标注在主题词的下方,并用与图文区等长的横线将其和主题词隔开。抄送单位名称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印发机关不是指公文的发文机关,而是指具体负责印制公文的主管部门,一般应当是发文机关的办公部门。如果发文机关没有单设的办公机构或文秘部门,也可直接标识发文机关。

印发时间不是指公文的成文时间,而是指公文实际付印的日期。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的就直接位于主题词之下。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时间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后加“印发”两字。

公文如需翻印,还应当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之下标识翻印机关的名称和翻印日期,其方法同上,但翻印日期后要标明“翻印”两字。

(4)印发说明(又称印制版记)主要指公文印制情况的记载,包括公文制发单位的名称、印发日期和印制份数等。印制单位一般是各单位的办公厅(室),要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制发时间是秘书部门起印公文的时间,年、月、日要写全;印制份数是该公文所印的数量。印发说明位于抄送区域横线之下,左侧行首空一个字标注制发单位名称,右侧标注制发时间,行尾空一个字。在制发时间下方画一条与图文区等长的间隔线作底线,在底线下面靠右侧的地方标注印制份数。

(5)页码指公文用纸页的顺序编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在各页图文区的下端。正面为单数,位于右下角;反面为双数,位于左下角;没有图文区的页面不标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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