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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工作的由来与发展

随着文书的发展,文书工作也同步发展。古时候,把专门从事文字工作的人称为“文书”,也就是今天的“秘书”。

在我国,有研究者认为,距今4500年前的轩辕黄帝时期就有了文书工作。在两河流域、古伊朗、古印度河流域和古希腊、古罗马,大半都在公元前4000年到公元前1500年之间,才发现了文书工作的史迹。

我国古代的文书工作,曾与著述、修史、监察等结合在一起。春秋战国的“士”,既可代主人奔走游说,也可著书立说,称得上是当时的“私人文书”。到了秦汉以后,封建的中央集权国家制度日臻完善,文书制度也逐渐完善起来,文书的基本职能渐趋集中明确,主要是撰写各种文稿、收集整理信息、办理公文、掌管印信、典堂礼仪、接待事务安排、兼司衙署安全保密等。此外,政军中枢系统高级秘书官员,还参与政务,为皇帝或领导人的咨询顾问,这已经接近今天广义秘书部门的工作任务了。

早期从事文书工作的人,大都是博学多才的知识分子。如齐国南史氏与晋国董狐被称为良史型文书;春秋时的子产,是个大公文学家,对公文工作有不少重大建树;秦丞相李斯,曾任秦国长史,相当于丞相府中的秘书长,政治上建树很多,所写《谏逐客书》是公文名篇。

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制定了包括秘书机构在内的一整套官职制度,集大权于己一身,国家大政由他亲自裁决。左右丞相虽位极人臣,但在皇权之下,既是行政首长,也带有中央秘书长的性质。御史大夫是其主官,兼有秘书和监察职责。汉武帝时命大司马霍光领尚书事,辅理政事,尚书台取代御史府,成为新的秘书部门。

秦汉时期,制定和创立了许多文秘制度。据秘书史学家潘林杉先生考证,主要有:统一行文标准文字,统一文书体例,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参谋官谏制度、公文邮传制度等。

隋唐时期,隋文帝重新制定了官职体制,对后世影响较大。其中,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权分立,互为牵制,防止任何部门大权独揽,反映了文书工作在分权体制中的作用。

唐代文书工作的一个发展,是中枢秘书逐步落入翰林学士之手。据统计,由唐德宗到懿宗九朝,翰林学士154人,有53人当了宰相,这反映了唐代文书工作的加强。

明洪武年间废丞相制,设内阁,实际是皇帝的办公厅,目的是高度集权。

清雍正设军机处,乾隆一度改为总理处,军机处变成了“丞相府”加“办公厅”。军机处办事员要求做到“勤”、“速”、“密”三个字,一个“秘书”每天可处理五六十件奏折,均当日办定。当年军机处还使用未成年童子,也是为了保密。

辛亥革命后,从孙中山到袁世凯再到蒋介石的国民政府,都比较重视文书工作,设有秘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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