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资制度
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部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部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