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资协商、劳资共决、劳资对话?

劳资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有关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利益的事务,平等地交涉、对话和商讨,以实现相互理解和合作,并在可能的条件下达成一定协议的活动。

劳资协商的方法在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中使用的频率相当大。国外的劳资协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劳资共决

劳资共决制主要是德国采取的方法,在其他西方发达国家也很有影响。它通过“伙伴式”的对话关系解决彼此之间的利益对立,协调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操作规程如下:

(1)企业成立由工人代表参加的监事会,且监事会中工人代表的名额与资方代表对等,监事会对有关争议问题的决议必须以2/3通过方为有效。

(2)在监事会外,还有工人代表参加的管理协商会议,可对有关争议问题进行协商,形成强有力的决议和结论。通过这两种组织,工人可以就与资方争议的问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3)对有关争议问题的解决,与资方形成共同决定或决议。

2.劳资对话

劳资对话制主要是日本企业使用的方法,主要操作规程如下:

(1)企业成立协议会,由董事长、管理部门的代表和工人代表组成。

(2)协议会主要站在协调者的角度和立场就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争议或问题展开劳资双方的对话,以求得问题的解决。

3.工人代表

工人代表制在美国部分企业中较为流行。工人代表可以在企业定期举行的会议上把有关争议问题带给企业最高管理者,发表工人们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使管理者在处理企业劳动争议时能充分听取工人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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