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鲁姆择业动机理论:基本公式、主要观点

弗鲁姆择业动机理论:基本公式、主要观点

美国心理学家弗鲁姆(V.H.Vroom)在1964年出版的《工作和激励》一书中,提出解释员工行为激发程度的期望理论的基本公式:M=V·E。

其中,M为动机强度,指积极性的激发程度,表明个体为了一定目标而努力的程度;V为效价,指个体对一定目标重要性的主观评价;E为期望值,指个体实现目标可能性的大小,也就是目标实现的概率。员工个体行为动机的强度取决于效价大小和期望值的高低。

弗鲁姆认为,这一理论也可以用来解释个人的职业选择行为,具体化为择业动机理论。该理论的应用(个人如何进行职业选择)分为以下两个步骤。

1)确定择业动机

用公式表示,即择业动机=职业效价×职业概率。

公式中,职业效价指择业者对某项职业价值的评价。职业效价取决于两方面:一方面是择业者的择业价值观;另一方面是择业者对某项具体职业要素(如兴趣、工资、发展空间、工作条件等)的评价。公式中,职业概率是指择业者获得某项职业可能性的大小。职业概率大小通常取决于以下4个因素。

(1)某项职业的社会需求量。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职业概率同职业需求量呈正相关。

(2)择业者的竞争能力。择业者的竞争能力即择业者自身工作能力和求职就业能力越强,获得职业的可能性越大。

(3)竞争系数。竞争系数指谋求同一种职业的劳动者人数的多少。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竞争系数越大,职业概率越小。

(4)其他随机因素。择业动机公式表明,对择业者来说,某项职业的效价越高,获取该项职业的可能性越大,择业者选择该项职业的意向或者倾向越大;反之,某项职业对择业者而言,其效价越低,获取该项职业的可能性越小。

2)比较择业动机,确定选择的职业

择业者对其视野内的几种目标职业,分别进行价值评估和获取该项职业可能性的评价,然后通过比较,选择某项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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