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考核清单法与加权考核清单法

一、简单考核清单法

简单考核清单法是考核者结合工作说明书和与员工实际工作绩效优劣相关的典型行为进行评价的方法。考核者首先拟订考核清单条目,然后逐条对照被考核者的实际状况,将两者一致的地方打钩或作出“是”或“否”的选择。这种方法通常只考核员工总体状况,不分维度考核。表4-5是简单考核清单的实例。

表4-5 简单考核清单

这种清单可以很长,只要与工作相关的行为描述都可以列入其中。考评者根据清单提示的考核内容,将日常工作中观察到的行为表现与之相对照再进行勾选,便捷易行。

二、加权考核清单法

如前所述,同一个工作评价维度对不同的员工绩效考评的重要性是不同的。例如,若评价标准设立了包括“工作纪律”和“创新能力”这两个维度,对于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来说,则后者的重要性大于前者,所以应将“创新能力”给予更高的权重;对于操作工人来说,前者的重要性大于后者,所以应将“工作纪律”给予更高的权重。

如果将考核清单中行为描述分入设立的评价维度中,如表4-5中的行为描述,第1~4条可列入“工作态度”,第5~6条可列入“人际关系”,第7~8条则可列入“工作能力”(见表4-6),这些维度的重要性可根据职位要求确定,给予不同的权重,这样就建立起了加权考核清单表,更好地体现绩效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表4-6 加权考核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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