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要求
组织应按GB/T22000-2006/ISO22000-2005的要求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必要时进行更新。
组织应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该范围应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所涉及的产品或产品类别、过程和生产场地。
组织应当做到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1)确保在体系范围内合理预期发生的与产品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得到识别、评价和控制,以避免组织的产品直接或间接伤害消费者。
(2)在整个食品链内沟通与产品安全有关的适宜信息。
(3)在组织内就有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更新进行必要的信息沟通,以满足GB/T22000-2006/ISO22000-2005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4)定期评价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必要时更新,以确保体系反映组织的活动并包含需控制的食品安全危害最新信息。
组织应确保控制所选择的任何可能影响终产品符合性且源于外部的过程,并应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加以识别,形成文件。
(二)文件要求
1.总则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形成文件的食品安全方针和相关目标的声明。
(2)GB/T22000-2006/ISO22000-2005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
(3)组织为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建立、实施和更新所需的文件。
2.文件控制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包括记录)应予以控制。由于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因此也应依据标准中关于文件控制的要求进行控制。
文件控制应确保所有提出的更改在实施前加以评审,以明确其对食品安全的效果以及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影响。
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1)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
(2)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
(3)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4)确保在使用处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5)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6)确保相关的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7)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时,应确保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记。
3.记录控制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记录,以提供符合要求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规定记录的标志、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理所需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