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目标理论的基本原理

路径目标理论的基本原理

领导方式的路径—目标理论是领导权变理论的一种,由多伦多大学组织行为学专业的罗伯特豪斯教授最先提出,后来华盛顿大学的管理学教授特伦斯米歇尔也参与了这一理论的完善和补充。

路径—目标理论来源于激励理论中的期望理论,即有效的领导者通过明确指明实现工作目标的途径来帮助下属,并为下属清理各种障碍和危险,从而使下属履行职责更为容易。

路径—目标理论同以前的各种领导理论的最大区别在于:它立足于下属,而不是立足于领导者。豪斯认为,领导者的基本任务就是发挥下属的作用。即帮助下属设定目标,把握目标的价值,支持并帮助下属实现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提高下属的能力,使下属得到满足。这就形成了这一理论的两个基本原理:

①领导方式必须是下属乐于接受的方式,只有能够给下属带来利益和满足的方式才能使他们乐于接受。

②领导方式必须具有激励性。激励的基本思路是以绩效为依据,同时以对部下的帮助和支持来提高绩效。也就是说,领导者要能够指明下属的工作方向,还要帮助下属排除实现目标的障碍,使其能够顺利达到目标,同时在工作过程中尽量使职工的需要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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