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方式连续统一体理论的主要内容

“领导方式的连续统一体理论”主张按照领导者运用职权和下属拥有自主权的程度把领导模式看作一个连续变化的分布带,以高度专权、严密控制为其左端,以高度放手、间接控制为其右端。从高度专权的左端到高度放手的右端,划分为7种具有代表性的典型领导模式。按照经理权利从大到小,下属权利从小到大的顺序,这7种领导方式分别是:

(1)经理做出并宣布决策。即完全不让职工参与决策,由经理做出决策,然后向下属宣布的独断专权式领导方式。

(2)经理“销售”决策。在这种方式中,经理承担确认问题和作出决定的责任,但他不是简单地宣布这个决策,而是在宣布之前增加一个说服下属接受决策的步骤的领导方式。

(3)经理提出设想并征求意见。即由经理做出决策前,先提出一个想法和意图向职工详细说明并允许职工提问题的领导方式。

(4)经理提出可以修改的暂定计划。在听取有关人员意见之后,再进行最后决策的领导方式。这种领导方式允许下属发挥某些影响作用,但确定和分析问题的主动权仍掌握在经理手中。

(5)经理只提出问题,让职工提出各种解决问题的办法,经理再从职工提出的办法和自己考虑的办法中加以选择并最后做出决策的领导方式。这种领导方式与以上几种不同,下属在决策做出以前能够提出意见,上司的主动作用在于确认问题与选择方案。

(6)经理解释清楚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限制条件,把决策权交给团体,由团体自行做出决策的领导方式。

(7)完全以职工为中心,经理允许下属在规定的界限内行使职权的领导方式。

领导风格与领导者运用权威的程度和下属在做决策时享有的自由度有关。在连续体的最左端,表示的领导行为是专制的领导;在连续体的最右端,表示的是将决策权授予下属的民主型的领导。在管理工作中,领导者使用的权威和下属拥有的自由度之间是一方扩大另一方缩小的关系。一个专制的领导掌握完全的权威,自己决定一切,他不会授权下属;而一位民主的领导在制定决策的过程中,会给予下属很大的权力。民主与独裁仅是两个极端的情况,这两者中间还存在着许多种领导行为。

同样,坦南鲍姆认为,不能简单地从7种模式中选择某一种模式作为最好的,或者认为某一模式是极差的,而应该在一定的具体情况下考虑各种因素,采取最恰当的行动。坦南鲍姆认为,实践中的领导风格是丰富多彩的,影响领导风格成效的因素甚多,不能给领导风格简单排序。

坦南鲍姆与施密特在研究领导作风与领导方式时摆脱了较为绝对的“两极化”倾向,反映出领导模式的多样性与情景因素,其研究成果显示出了良好的适应性与生命力,所以其理论受到了西方管理学界的普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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