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鲁姆期望理论的主要思想

弗鲁姆提出的期望理论的基础是:人之所以能够从事某项工作并达成组织目标,是因为这些工作和组织目标会帮助他们达成自己的目标,满足自己某方面的需要。他认为,人们采取某项行动的动力或激励力取决于其对行动结果的价值评价和预期达成该结果可能性的估计。换言之,激励力的大小取决于该行动所能达成目标并能导致某种结果的全部预期价值乘以他认为达成该目标并得到某种结果的期望概率。用公式可以表示为:

M=V×E

式中:M表示激发力量,是指调动一个人的积极性,激发人内部潜力的强度;

V表示目标价值(效价),这是一个心理学概念,是指达到目标对于满足他个人需要的价值。同一目标,由于各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需求不同,其需要的目标价值也就不同。同一个目标对每一个人可能有3种效价:正、零、负。效价越高,激励力量就越大。某一客体如金钱、地位、汽车等,如果个体不喜欢、不愿意获取,目标效价就低,对人的行为的拉动力量就小。举个简单的例子,幼儿对糖果的目标效价就要大于对金钱的目标效价。

E是期望值,是人们根据过去经验判断自己达到某种目标的可能性是大还是小,即能够达到目标的概率。目标价值大小直接反映人的需要动机强弱,期望概率反映人实现需要和动机的信心强弱。如果个体相信通过努力肯定会取得优秀成绩,期望值就高。

这个公式说明:假如一个人把某种目标的价值看得很大,估计能实现的概率也很高,那么这个目标激发动机的力量就越强烈。

经发展后,期望公式表示为:动机=效价×期望值×工具性。其中:工具性是指能帮助个人实现目标的非个人因素,如环境、快捷方式、任务工具等。例如:战争环境下,效价和期望值再高,也无法正常提高人的动机性;再如:外资企业良好的办公环境、设备、文化制度,都是吸引人才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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