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提尔定律对管理的启示

团队是一种人员组合的方式,成员彼此拥有互补的技能,他们为着共同的目的,一起努力实现现实的目标。不过,团队合作并遵照人员“多多益善”的原则,人员的增多与过于优质化,并不一定能提升团队的绩效。如果团队要实现规模效应,人员之间就要进行有效的分工与合作。有效的团队往往是由跨功能、不同背景、不同部门的人员组成的协作体,他们通过相互补充、互相激发各自的潜力而完成特定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分工与合作是团队实现“1+1>2”组织效能的关键前提。遵照这种逻辑,英国前自由党领袖D.史提尔提出了史提尔定律:“合作是一切团体繁荣的根本。”

合作能将一个庞大的项目简单化、专业化、步骤化和标准化,然后团队成员奉献各自的力量以互补的方式来实现共同的目标。因此,这就要求团队成员具备多种角色:有的成员是团队核心人物,他们发挥监督和控制的职能;有的成员性格外向,他们负责外联工作;有的成员善于执行,默默地完成分内的工作;有的成员虽不注重细节,但他们思想活跃,为团队带来新的创意和理念。GE公司前执行总裁杰克·韦尔奇曾经提出过一个“运动团队”的概念,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团队的每一个成员都干着与别的成员不同的事情,管理者要区别对待每一个成员,通过精心设计任务的指标,使每一个成员的个性特长都能够得到完全的发挥。

团队合作强调性格与能力互补,如果团队成员都是强兵良将,反而可能使团队绩效折损在团队不断的内耗和恶性冲突中。2004年6月,在NBA总决赛中,湖人队挑战底特律活塞队,在开战前,舆论都一致认为活塞队必败无疑。因为湖人队拥有NBA历史上最豪华阵容,科比、奥尼尔、马龙、佩顿的加入使湖人队成为毋庸置疑的“超人团队”,几乎每一个位置上的成员都是全联盟最优秀的,而活塞队只不过是一支缺乏大牌明星的平民球队。

然而,比赛的结果出人意料,湖人几乎没有做多少抵抗便以1:4的总比分败给活塞队。原来,科比与奥尼尔相互敌对,他们都认为自己才是球队的领袖,在场地上各自为政,全然没有配合;另外两位明星球员马龙和佩顿只是为总冠军戒指而来,他们根本就不能融入整个团队,无法发挥自己全部的才能。

精英人物喜欢争锋,将他们集合在同一个团队中,由于不断的内耗和冲突,反而使团队变得平庸化。因此,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都安排最优秀的员工并不是团队组建良策,注重成员的层次化和性格互补,才能打造出一支高效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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