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督查工作的特点

秘书的督查,就是根据领导授权,按领导要求进行,为领导工作服务,这是秘书督查的总特征,这就要求秘书督查要把握好“度”,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秘书督查的具体特点是:

(一)指令与专指的结合

从督查的来源看,秘书的督查受命于领导的指示,自上而下运行,没有领导的授权和批准不能擅自督查,也不能自作主张越级为领导作决定,这就是秘书督查的指令性。同时,秘书的督查是根据领导对某一专项工作授权进行,这就使督查具有专指的特性。这就要求秘书督查工作是有批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二)广泛与单一的结合

从督查的内容看,秘书的督查既广泛又单一。领导工作的广泛性,决定了督查工作的广泛性,督查工作涉及到领导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层面。由于督查工作具有专指的特点,因而督查事项又是单一而具体的,是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的具体环节,涉及相关工作的具体问题。这就要求秘书督查工作抓具体,具体抓,跟踪督查,一项一项落实。

(三)程序与督导的结合

督查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要求秘书督查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如制定预案、组织实施、报告审核、反馈意见等各个环节,都要按程序办,以保证督查的效率和质量,如不按程序进行督查,就有可能出现越位或不到位的情况,达不到促进决策落实的目的。督查工作,不仅有调查研究、了解情况的职能,还具有督促指导工作的作用,对不落实的工作,要及时督促推动,对有困难、有问题的工作,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督查部门,一般只查不“办”,不越俎代庖,个别领导交代的事项则可以直查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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