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秘书与领导人专职秘书的区别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可将秘书分为机关秘书与领导人专职秘书。

(一)机关秘书

机关秘书,是指为领导集体和机关各部门提供综合服务的秘书人员,是领导集体的工作助手。他们不是固定为某一位领导人提供秘书服务,而是在机关或组织的办公厅(室)及其下属的业务部门工作,为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提供综合服务。在中国,绝大多数秘书为机关秘书,他们根据各自的业务分工和职责范围,从不同方面为领导集体和机关管理提供秘书服务,从总体上发挥着秘书工作的参谋和助手作用。机关秘书的服务对象具有多元性,职责范围具有差异性,工作内容具有专业性。这类秘书除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外,还应当具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良好的合作精神。

(二)领导人专职秘书

领导人专职秘书,是指根据中国秘书制度专门为高级领导人配备的秘书人员,是领导个人的工作助手。在国家高级机关、国有大型企业和民营企业集团,一般都有为高级领导人配备的专职秘书,如“主席秘书”“总理秘书”“部长秘书”“省长秘书”“董事长秘书”“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等。领导人专职秘书在职责范围上与机关秘书有很大不同,他们往往跟随领导人开展秘书工作,并为其提供全方位的辅助和服务。领导人专职秘书具有服务对象单一、职责范围广泛、与领导人及其亲属关系密切、工作岗位特殊、社会影响较大、素质要求全面等特点,这些都对领导人专职秘书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和知识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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