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秘书、中级秘书与高级秘书的区别

秘书的层次。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秘书人员所在机关、单位的级别有高有低,可分为中央、省(市)、县、基层四个层次,因而相应的有四个层次的秘书;

另一方面,在同一机关、单位,秘书人员的职位也有高低之分,分为高级秘书、中级秘书和初级秘书。

初级秘书指从事一般日常工作的秘书,帮助领导处理一些日常程序性的琐事、杂务和操作性的服务工作,如收发文件、盖章、发布通知、接待访客、操作电脑、接听电话等。这些都是大量日常事务中经常性的、必不可少的工作。

中级秘书指在各种秘书机构中从事文字工作的秘书,如起草文件、办理公文、调查研究、整理信息等。中级秘书还要辅助管理事务,如在协助领导办理公文、筹办会议的过程中,要协助领导协调组织各种内外关系,注意从全局利益出发,在领导活动中积极发挥拾遗补阙的作用。

高级秘书是指秘书部门的负责人、首脑机关的专职秘书等,主要是在高层领导身边从事高级参谋和助手的工作。他们参政议政、深入决策的全过程,是领导的重要助手,有的本身就是领导成员。高级秘书需要具备很高的综合素质,精通秘书业务,具有独当一面的管理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高级、中级、初级之分也只是相对的。1999年,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启动了秘书职业资格鉴定制度,根据秘书的学历、资历和经验、知识水平、技能将秘书分为高级秘书、中级秘书和初级秘书。2006年修订并颁布的《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将秘书的职业等级分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把业绩考核引入二级秘书的考核范畴,并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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