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基本价值:查考凭证与广泛参考价值

档案基本价值

一是查考凭证价值,二是广泛的参考价值。

1.档案是机关工作的参考证据。

档案是各种机关、单位过去活动的真实记录,它是任何机关单位连续工作必须查考的凭据。自古以来,如《周礼》中即不乏执掌王命典法令则,“以考政事”,“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之类的记载。各种机关单位为了有效地实行管理,必须切实地掌握材料。档案可以为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领导工作和业务管理,提供证据和咨询资料,借以熟悉情况、总结经验、制订计划、进行决策、处理各种问题。否则,只靠记忆处理工作则有时无以为凭,或往往有失准确,间隔日久的事务难免被人遗忘。

例如,许多机关在建立和健全工作制度、进行改革、落实各项政策和制订规则等各种活动中,大量地查考了档案,顺利地推动了工作。有的地方档案散失,“无案可查”,则给工作造成许多困难。事实证明,大至制定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小至处理机关单位的具体事务,档案乃是行政管理的一种工具,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有助于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

2.档案是生产活动的参考依据。

档案中记载了各种生产活动的情况、成果、经验和教训。从自然资源、生产手段到生产过程以及计划管理和生产技术等各方面的信息,可以作为工农业生产和经济管理的科学依据和参考材料。当今日益增多的科学技术档案,更是进行现代化生产管理和科学技术管理的重要条件。不管是普通档案还是专门档案,总的来说,都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的方面反映了经济活动的情况,都能为经济建设提供咨询研究、统计监督的情报信息,对制订经济计划,检查和总结生产情况,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防止灾害等等,都是重要的参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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