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制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实行计件工资制时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同样应享受加班工资。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企业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工作日150%、双休日200%、法定休假日300%的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组织计算加班计件单价的公式如下。

工作日加班计件单价=标准单价×150%。

双休日加班计件单价=标准单价×200%。

法定休假日加班计件单价=标准单价×300%。

也就是说,如果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一个合格品的计件单价为10元,那么,在工作日的加班时间完成一个合格品的计件单价应为15元,双休日的加班时间完成一个合格品的计件单价应为20元,法定休假日加班完成一个合格品的计件单价应为30元。

举例

张三的企业生产某产品,实行个人计件工资制。该产品的计件单价为50元,在标准工作时间内,每月定额生产100件合格产品。由于某订单的交期提前,生产任务增加,该企业需要每名员工每月至少生产120件合格品才能完成订单。

该年10月,为了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张三当月除了完成定额的100件合格品外,经车间主任安排,利用工作日加班多生产了10件合格品,利用双休日加班多生产了5件合格品,利用法定休假日加班多生产了5件合格品。

张三10月的加班计件工资=10×50×150%+5×50×200%+5×50×300%=2000(元)。

张三10月的应发工资总额=100×50+2000=7000(元)。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djsbq.com/1600.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