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的特点:内在驱动性、自觉自愿性

(一)内在驱动性

内在驱动性是指通过驱动员工的内在动机或满足其个人需求而达到激励的目的。激励表现为外界所施加的吸引力与推动力,通过多种形式对个体的需求予以不同程度的满足或限制,即激发个人自身的动机,变组织目标为个人目标。这种过程可以概括为:外界推动力(要我做)——激发—内部自动力(我要做)。个体的行为必然会受到外界推动力的影响,这种推动力,只有被个体自身消化和吸收,才会产生出一种自动力,才能使个体由消极的“要我做”转化为积极的“我要做”,而这种转化正是激励的本质所在。

(二)自觉自愿性

自觉自愿性,是指激励的过程是通过被管理者内心受激励,而使其自觉自愿去实现目标的方法,不带有任何强制性。因为激励是激发员工的内在动力,使人的行为建立在人的愿望的基础上。这样人的行为就不再是外在的强制而是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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