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第一,政治与行政二分论,由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在公共行政奠基之作《行政之研究》中首先提出,由弗兰克-古德诺(Frank Goodnow)在《政治与行政》中系统论证的政治与行政二分论,不仅是整个传统公共行政的价值基础,也是现代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理论前提。政治与行政二分论的基本论点是,政府具有两大功能,即政治功能和行政功能。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而行政则是国家意志的执行。政治的作用在于国家对体现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进行制定,而行政的作用在于实施公共政策。这样,对从事行政管理的公职人员来说,政府必然要求他们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政治中立”,二是知识、能力和技能等客观资格条件。前者确立了公职人员政治权利、政治责任、职业道德界定的原则和范围,建立了公职人员“客观、中立、超然”的职业态度,这就引领了现代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发展的基本方向。公务员制度的“价值中立”、功绩制等原则就是在政治与行政二分论的框架内直接建构的。而对公职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技术化要求,则是根据“二分论”对行政管理事务性质的界定来决定的,它直接形成了国家公职人员职业主义的精神。

第二,行政管理的职业主义倾向。

政治与行政二分论使得公共行政管理具有了职业化的倾向,其暗含的思想是公共行政作为一项专门的管理职能,它所采用的知识和技能也应是专门化的。而随着公共事务管理范围的不断扩大,一些管理事务的确具有了越来越高的技术性,需要由专家来担任。例如,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方法的理性化水平提高程度,与其间专业人员介入程度和影响力呈现正相关关系。因此,在公共行政管理职业化倾向发展过程中,技术官员在政府组织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对公共政策过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http://www.djsbq.com/3354.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