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内涵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in Public Sector)是指各类公共部门依据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目标,以国家行政组织为主要对象,依据法律规定对其所属的人力资源进行规划、录用、任用、使用、工资、保障等管理活动和过程的总和。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是建立在全新的现代人力资源理论和管理思想上的,它是对公共部门人事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全面更新,它不同于传统的人事行政管理,无论是从管理内容、管理原则、管理方法还是在管理部门的地位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两部分。宏观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是指整个公共组织系统为了保证其工作的性质与人力资源的整体结构相互匹配以及发展,对公共部门内外的人力资源供求状况进行宏观的和中长期的统计、预测、规划,制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政策、管理权限和管理标准,维持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流动和人才市场的秩序,其目的是奠定和发展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良好环境。微观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是指每个具体的行政组织以及其他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依法对本部门内现实的人力资源进行开发、管理的活动和过程。宏观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与微观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不是截然分离的两个体系,而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它们互为条件、相互保障,共同形成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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