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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性、业务性、事务性秘书工作的区别

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的秘书工作,因其工作范围或专业性质不同,具体工作内容也存在差别,从总体上讲,可分为三类。

(一)政务性工作

政务性工作是指直接为领导决策(不限于党政机关的政治决策,也包括企业的重大决策)服务的综合性工作,包括调查研究、信息工作、参谋咨询、协调工作、督查工作、建议和提案工作、文字工作。其中调查研究、信息工作主要是决策制定前的准备工作,而协调工作、督查工作则主要是决策实施过程中的辅助工作,参谋咨询和文字工作渗透于领导工作的各个方面,建议和提案工作则是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特有的一项政务性工作。

(二)业务性工作

业务性工作是指带有专业性质的常规工作,包括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资料工作、会务工作、信访工作、保密工作、网站(网页)管理、谈判工作、公关工作。其中有一些是传统的秘书业务,如文书档案工作等;有一些是市场经济下条件和信息社会中才出现的新的秘书业务,如公关工作、网站管理等。

(三)事务性工作

事务性工作是指一些专业性不强、主要依靠经验和责任心就能办好的机关具体事务,包括领导日程安排、随从工作、通信联络、接待和礼仪、值班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的管理。

以上是根据秘书业务工作的主要特点而做的大体划分,实际上大多数工作都兼有其他类别的某些特点。例如,调查研究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政务工作,在调查过程中必然要涉及许多具体事务,如开调查会就有会务工作,撰写调查报告又属于公文的撰写,它们无疑又是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再如文稿撰拟是专业性很强的一项秘书业务,如果撰写的文稿是决策方案或政策文本,则无疑又具有政务性工作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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