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不属于法定的带薪休假。事假的周期一般是以小时或天为计算单位。关于事假期间职工的待遇,法律和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是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或者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做出明确规定。
对于实行标准计时工资制的组织来说,当月事假应减工资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事假应减工资=(月标准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事假天数。
举例
张三是某公司的行政文员,该公司对行政文员岗位采取标准工时制。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员工请事假公司不需支付员工工资。张三的月标准工资为5000元,无其他的补助或工资。某月,该公司行政人员的应出勤天数为20天,张三请事假3天。
张三该月的应发工资=月应发工资-当月事假应减工资=5000-(5000÷20)×3=4250(元)。
员工请事假需注意以下事项。
1.员工请事假时间较长,单位发放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员工事假期间,没有提供劳动,所以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企业并不是员工任何类型的事假都要批。员工的事假用人单位批不批准、批准多少天,关键看用人单位内部合法合规的规章制度或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若企业已明确规定事假的最长期限和频率,员工应当遵守。
3.员工请事假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对员工如何请事假有清晰明确的规定。员工请事假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不按照公司规定流程请假的,可视该事假无效,可以按照旷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