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力资源的结构统计?

进一步研究人力资源的结构构成情况,可以满足不同管理工作的需要。

(一)按员工的工作岗位分类

从员工在一个组织中所处的工作岗位不同,可以分为生产工人、营销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其他人员几类。

1.生产工人

生产工人是指在制造业企业生产车间和附属部门中从事生产的人,以及建筑行业的施工工人、运输行业的司机等人员。他们是为经营组织提供实体产品、不可或缺的最基本员工,是企业的“脊梁”。

2.营销人员

营销人员是经营组织对自身的或者中介的商品进行推展和销售活动的人员。他们是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后得以完成、实现企业利润的重要人员。在竞争激烈的市场形势下,营销人员在组织中的比例往往较大并且在提高。

3.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是指担负专业技术的研发和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工程师即其中最大量和最具代表性的人员。技术人员是企业产品先进程度和未来的关键,R &D 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是反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4.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是指在组织之中各层次、各职能部门的科室从事直接的生产经营管理,从事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的人员。管理人员是企业从事各项活动的“推手”,也是不可或缺的。但是现代企业的发展,出现了中层管理人员减少、基层管理人员充实的“扁平化”趋势,值得重视。

5.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是指直接或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员工生活的人员,包括后勤服务、内部餐饮、内部司机,以及内部的保安、医疗、幼儿园等部门职工。对许多的组织来说,随着市场竞争要求力量集中和服务工作专业化水平的提高,采取工作外包而减少服务人员的数量和比重,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6.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是指由企业支付工资,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基本无关的人员。如:出国人员、长期脱产学习和病伤假人员,以及长期外借人员。

按员工所处的工作岗位分类,可以研究企业不同岗位上人力资源的配备情况,对改善劳动组织,进行人力资源的再配置,加强微观组织的协调和指挥,促进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按员工的文化技能分类

按照员工的文化程度分组,可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程度、大专高职程度、普通高中程度、职业高中程度、普通初中程度、小学程度及其他。进一步,可以凝聚为“大中小”三个层次。

(1)大专/大学以上程度。是指博士生、研究生和留学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以及接受过电视大学、函授大学等各种教育的毕业或肄业的人员。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初中程度。是指在普通中学的高中、初中毕业或肄业的人员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肄业的人员。

(3)小学程度。是指普通小学毕业或肄业的人员。

按照员工文化程度分组并且结合技术职称以及专业类别等分组,分析企业员工的素质状况。

一个经济组织具体采取什么分类,要根据自身经营管理和人才使用与培养的需要,进行确定。

(三)按任用员工的形式分类

依据员工任用形式和使用期限的长短,可分为固定员工、一般合同制员工和派遣工。

固定员工也就是具有无期限即长期合同的“铁饭碗”员工。从合同管理的角度看,他们一般是本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签署长期合同的员工。

一般的合同制员工指签订合同,用工期限为一两年,长则达到三五年的员工。

此外,一些用人单位还使用签订以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的员工,这往往是针对短期性、临时性的工作岗位。

派遣工是劳动合同、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关系均在劳务派遣公司的人员,他们只是按派遣公司的要求前来完成本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的员工,也就是说,派遣工与本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仅仅是劳务关系,而非一般员工具有的、比较全面的劳动合同关系。

对前两种员工来说,还存在有无“编制”的区别。有编制的员工,其人事档案在本单位存档,进行全面管理,是人们所说的“正式工”;没有编制的则被看作是“临时工”,人事档案一般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业介绍中介部门。

需要注意的是,不论员工在不在本单位存档、在不在本单位有编制,不论员工是由单位自己招用、以工作为期限的还是从中介公司派遣的,凡是员工,都受到国家《劳动法》保护,在法律上、人格上以及管理制度上都应当是平等的。因此,尽管他们之间的工作内容和薪酬福利待遇等可能有一定的区别,但用人单位和管理者不得因用工的身份而对他们歧视。也就是说,员工之间的薪酬福利等方面的待遇不同,要基于他们的能力和工作付出与贡献的不同,而不能基于用工身份的不同以及亲疏关系等的不同。这才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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