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劳动关系有哪些特点特征?

美国作为世界强国,拥有深厚的商业基础,其管理理念、商业模式、国家文化对世界均有着重大影响。根据霍夫斯泰德的文化维度理论(Cultural Dimensions Theory),美国文化具备个人主义强烈、权利距离小等特征。这意味着美国劳动者更期望在一个充满尊重的环境下工作,由职位等级所带来的威权对美国劳动者带来的影响更小,劳动者也更关注自身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在这种文化情境下,劳动者和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差别极易引发双方的冲突,甚至导致大规模罢工。在劳动者和企业所有者的长期合作与分歧中,美国劳动关系逐渐走向了集体谈判和利益弥合的方向。

1.集体谈判

利益差别是导致劳动方和企业方发生冲突的主要原因。虽然美国存在游行、罢工等多种示威方式,但谈判依然是主要的劳动冲突解决办法。从参与主体看,谈判分为个体谈判和集体谈判,前者指劳动者个人与企业通过谈判的方式解决争议。和集体谈判相比,个体谈判缺乏筹码,且存在信息不对等的现象,谈判的结果很可能保证了劳动者个体的利益,但损害其他劳动者的利益,引发劳动者的恶性竞争;与此同时,劳动者个体在后续的劳动过程中,可能遭受雇主的隐性报复。集体谈判本质上是劳动方和企业方的博弈行为,虽然双方的态度可能受到政府、舆论等多方面的影响,但最后做出决策和选择的依然是劳动方和企业方。和个体谈判相比,集体谈判不仅可以避免劳动者的恶性竞争,而且能保护支持谈判的劳动者。  虽然集体谈判中的劳动方由众多的劳动者个体构成,但集体谈判不能看作个体谈判的集合,因为随着劳动者队伍的壮大,谈判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个体谈判可以归属于经济过程,集体谈判则带上了政治属性; [2] 集体谈判的结果不仅仅对企业有重大影响,且往往能影响到行业规范和法律制定。

在集体谈判过程中,不仅包含劳动方和企业方,政府作为第三方更可能参与其中。政府由于是集体谈判制度和相关法律的制定者,一方面以法规的形式参与谈判过程,另一方面则担任了仲裁者和调停者的角色。

2.利益弥合

在不断争取下,美国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对劳动方和企业方进行了约束。由于工会的存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对劳动方的利益有不同的规定,但劳动者利益依然存在被侵犯的可能,这种侵犯既可能源于企业,也可能源于外部环境。统一劳动方和企业方的利益诉求,以政策的形式给予足够的利益保障是美国劳动关系又一大特点。

美国企业积极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从方式上看,员工持股计划目前不是美国企业独有的措施,但根据可考察的历史,美国的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追溯至20世纪60年代,美国国会在1973年通过了关于员工所有制的法律。从员工持股的方式上看,分为利用信贷杠杆和不利用信贷杠杆的员工持股计划:在利用信贷杠杆的持股计划下,参与持股的员工会设立基金组织,通过基金组织申请贷款购买公司股票,由股票所带来的每年分红可以用来偿还贷款;不利用信贷杠杆的持股计划则是指,为每个参与持股的员工设立股权账户,定期分红。  统一双方的诉求固然有助于弥合利益差别,但并不意味着劳动方能更积极地参与劳动,劳动者的绩效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不仅存在于企业内部,更存在于企业外部,如家庭、个人兴趣等。为帮助员工提高绩效,越来越多的美国企业开始关注劳动者在企业以外的利益诉求,通过诸如为家人购买保险的方式提高劳动者积极性,维持良好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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