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差异化战略并不意味着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一切都要差异化,也并非所有的差异化都有意义或价值,根据菲利普·科特勒的见解,有效的差异化应遵循以下原则:
(1)盈利性
企业在制定差异化战略时必须做好费用预算,考虑实施的风险有多大,能够给企业带来多大的利润,因为盈利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需要。
(2)明晰性
以突出、明晰的方式提供其他企业没有的差异化,并能让顾客明显意识到这种差异化的存在。
(3)优越性
优越性即企业差异化的产品或服务给消费者带来的好处明显优于通过其他途径而获得相同的利益,同时,这种差异化也应该比其他企业具有明显的优势。
(4)可接受性
要通过一定的方式与消费者进行沟通,让消费者接受和认可企业所提供的差异化。同时,企业还要考虑差异化与价格之间的关系,不能忽视消费者经济上的承受能力。
(5)不易模仿性
企业要在影响差异化战略实施的关键因素上下功夫,建立差异化壁垒,使竞争者难以模仿,或模仿的代价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