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时间包含各种不同范围的时间值,一般由有效的作业时间和宽放时间构成。
在不同的作业场合,标准时间的构成因素相同,但是各个因素所占的比例却不尽相同。一般来讲,工作环境差、工作负荷大和易疲劳的工种宽放时间相对较多一点,而工作条件相对舒适的工种,有效的作业时间占据标准时间的绝大部分。
(1)有效作业时间
有效作业时间是指操作人员对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加工时间,包括安装、拆卸、锻压等。
(2)观察时间
观察时间即观测者利用秒表或其他计时工具对于操作者的作业过程进行时间的记录。对于时间较短的操作过程,由于其前后的观测时间相对误差比较大,观测的次数应相对较多,一般选择40~50次;而操作过程持续时间较长的作业,前后观测结果的误差一般比较小,观测次数可以相对较少,10~20次即可。将得到的结果加以平均就可以获得观察时间。
(3)评估系数
由于时间的测定是针对一个操作工人进行,其动作的速度与观测者所认定的正常速度会有一定的出入,因此,可以将测得的时间乘以一定的评估系数进行修正。
有效作业时间=测定时间+修正时间=测定时间×评估系数(50%~150%)
如果操作者的速度比较快,可以根据需要将评估系数定为95%、90%等。如果操作者动作较慢,将评估系数定为110%、105%等即可。
(4)宽放时间
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进行非纯作业所消耗的附加时间,以及补偿某些影响作业的时间,如更换衣物、疲劳休息、去厕所、聊天等时间。一般要求宽放时间的设定应不超过有效作业时间的10%。